东政发〔2023〕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第十九届东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县长:张 军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受县长委托分管县审计局。协助县长分管财税、发展和改革、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统计调查、梅花鹿产业发展、档案、消防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包括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包括南山宾馆)、县应急局、县开发区、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包括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发集团、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消防大队、东丰调查队。
联 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公务员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包括县关工委、县党史研究室、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委党校、县编办(包括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县档案馆、县人民银行、县供电中心。
副县长:郑晓霞 协助县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具体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县就业服务局)、县社保局。
联 系:县中国银行、县银保监组、海通证券、县石油公司。
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