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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东民发〔2022〕120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筑牢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防线,有效防止新冠病毒隐匿传播,确保全县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实施封闭管理。从即日起按照市民政局通知要求,对全县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暂停家属探望和对外咨询接待等服务。根据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内部消毒、体温监测和健康询问工作,禁止一切不必要的人员外出,工作人员一并封闭,全天佩戴口罩。暂停养老机构组织任何集体活动、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制。
二是暂时禁止接收入住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所有老人的外出申请,暂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东丰域内回家老年人暂时禁止返回养老机构。
三是全面排查进入人员生活轨迹。特殊情况凡是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要全部建立生活轨迹登记备案制度。
四是加强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加强正面宣传和教育,纾解恐慌情绪。积极做好家属工作,争取家属理解和支持。是坚决制止传播谣言和相信谣言行为。
五是加强设施配备和管理。养老机构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备防护用品,具备生活和护理条件并设置在养老机构下风向,隔离室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做好采购食品的查验和票据留存,重点检查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确保来源可追溯。做好餐饮具消毒、食堂卫生清洁、食品留样等工作。
七是加强应急演练和防疫物资储备。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加强应急演练,并储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八是落实及时报告制度。继续按要求加强院内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若发现院内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送至县发热定点门诊医治,并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院内感染造成聚集性疫情发生。
九是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针对养老机构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性问题,汲取教训,对本辖区养老机构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发生。
东丰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