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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申请人张福全因继承被继承人张广礼生前房屋产权的全部份额遗产进行公告:
被继承人张广礼和袁素清是原配夫妻, 共生育三名子女:张金红、张金波、张福全。张广礼于2020年4月6日死亡。张广礼和袁素清共有一处房屋坐落于:
3-08双福村二组,幢号:02,房号:08,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权证东字第021337号。
张广礼的父母先于其死亡,张广礼没有继父母、养父母,没有继子女、养子女、无非婚生子女。张广礼生前没有设定遗嘱,未与他人签订抚养协议,亦未以任何形式处分该财产。
现袁素清、张金红、张金波自愿弃权张广礼的上述房屋份额继承权。
综上张广礼生前上述房屋产权遗产的全部份额由张福全一人继承。上述房屋由张福全和袁素清按份共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继承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方式:6208007 联系人:王军
公告单位: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5日